• 位于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纪念馆和英烈墙后方锞子山上修建18座陵墓,其规模和形制各不相同,占地面积1万多平方米。1963年,在锞子山上修建沈泽民、蔡?熙、吴焕先三位烈士墓。此后,许多开国将军、老红军生前都表示去世后要回家安葬。为满足他们落叶归根的愿望,表达人们的怀念和敬仰之情,在苍松翠柏之间,先后修建了程儒珍、吴立准、罗厚福、韩先楚、郑位三、王尚德、夏世厚、秦基伟、刘昌毅、聂洪国、王建安、吴若岩、张天云、王积功、罗应怀等老红军和将军墓。

  • 李先念纪念馆,位于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锞子山西侧山腰。1993年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1994年4月5日动工兴建,1995年底建成,1997年6月21日李先念主席逝世5周年纪念日正式开馆。该馆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27平方米,陈云同志题写馆名。2012年国家拟重新改扩建及重新布展,新馆总建筑面积3305平方米纪念馆。主要介绍李先念在66年的革命岁月中,从一名普通木匠成长为举世瞩目的将军,从农民的儿子到国家主席的光辉战斗历程,展示了李先念主席平凡与非凡,朴实与传奇集于一身的个人风采。

  • 位于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内锞子山顶,居陵园中轴线上。是一座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仿木六角亭,彩绘斗拱飞檐,屋面盖深绿色琉璃瓦,栗色立柱间设花岗岩座椅,供游人小憩。亭高5.47米,占地面积30平方米。2008年由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设计修建。

  • 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内有十来处形态各异的石景,既有园林景观特色,又具革命内涵。常引人驻足的有:纪念碑东侧的巨石上刻董必武题字“朴诚勇毅”;董必武纪念馆前、将军馆旁大石上,刻有董必武题写的“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性习于俭,俭以养廉。”烈士纪念馆东侧大石上镌刻着郑位三题写的“胜利勿忘烈士功,请将遗志记心中。终极目标共产制,大家努力莫放松。”还有烈士馆门前的四块、历史纪念馆东西各一块石头,其中烈士馆前一块标示李先念于1988年4月20日为烈士纪念馆栽种的雪松。

  • 位于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内锞子山东侧环形道两旁,共有53块红沙岩石碑,碑上刻国家领导人的题词和部分先烈诗词及书法家的作品。其中有:董必武《纪念黄麻起义35周年》诗:“廿二年间起伏多,黄麻革命涌红波。大山三座终移去,党引工农奏凯歌。燎原烈火起星星,烧却江淮腐恶根。英勇斗争成绩夥,山区到处见新村。”李先念题词:“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的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徐向前题词:“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的革命烈士们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叶剑英题词:“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精神万古长青!”江泽民题词:“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的精神流芳千古!”刘华清题词:“革命烈士英灵永存!”郑位三题词:“鄂豫皖区革命早,灾难功劳都不少,出现人才数千宝,影响全国颇不小。”

  • 位于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内锞子山东侧,董必武文物库房后山坡上,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2002年8月修建,内有98座红安籍老红军及将军陵墓,墓依前低后高的地势分为7排,各陵墓规模形制基本统一,每座陵墓一律面西南背东北。陵墓周围有翠柏环绕。

  • 红安将军馆,位于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纪念馆东50米,董必武纪念馆东南30米,面南背北。2006年10月26日奠基,占地面积204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该馆为两层框架水泥结构建筑。整个建筑分四部分,成对称布局。居中部分为中厅,东西两边各一边厅,均为坡屋面盖深绿色琉璃瓦。中厅假三层结构,边厅为两层。中厅后面有一层平顶结构的后厅。目前将军馆的主体工程已完工,拟展出红安开国将军的光辉业绩。

  • 位于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中轴线上,面对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纪念馆,背靠将军墓区,从后往前分三个部分:挡土墙、纪念墙主体、石砌平台。占地面积700平方米。2007年7月动工,11月竣工。纪念墙高3.3米,中间是一段弧形墙,长74米。墙面居中上方镌刻“140000”,是红安在革命战争时期牺牲的人数;墙面最东端竖向镌刻“红安革命烈士纪念墙”九个镏金大字,之后由东往西按姓氏笔画整齐排列登记在册的22552位红安革命烈士的英名。纪念墙前有一平台,雕刻有汉白玉花环。连接平台的为一翻开的汉白玉书卷,上面镌刻着红安县委、县政府关于修建红安革命烈士纪念墙的铭文。

  • 位于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碑后,广场东西长100.5米,南北宽85.5米,硬铺面积8592.79平方米。2006年7月15日动工,2007年7月竣工验收。纪念碑至英烈广场通道两边种植有成片的红继木,宛如一片红色的大地;其间有26棵紫玉兰,寓意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从1923年黄安县党组织成立到1949年全国解放26年,黄安(红安)党组织领导黄安人民始终坚持斗争;广场中央14棵雪松,象征着为中国革命的胜利14万红安儿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广场东西两侧种植61棵红继木球、162株笔柏,两种植物共223株,象征红安籍授衔将军61位和未授衔的两百多位红安高级将领。广场中间有一祭祀坛,为四棱台建筑,南北长30.1米,东西宽18.1米,高1.2米。台面由黄、白、藏青色花岗石相间铺成,台面四周有汉白玉雕花栏杆;栏杆外围斜坡面由红花岗岩铺成;台面四方中间各有八步台阶达广场;台下为一曲尺形水池,每个水池各有六眼喷泉。

  • 位于红安县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内董必武纪念馆前。2011年,由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发起,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湖北省董必武思想研究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重庆分会、红安县委县政府、曲阳宏州石业集团共同兴建。两座碑体呈对称式矗立在董必武纪念馆前东西两侧。西侧碑上镌刻着“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十二个大字。这是董老在1956年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讲话的核心内容;东侧碑上镌刻的“群言堂”三个大字是董老1974年多次为有关单位和个人题写的字。这两座碑文蕴含着董老一生的追求,凝结着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精髓,彰显着董老终生孜孜以求的依法治国的国策。整体朴实、大气、厚重,与纪念馆建筑相得益彰。“国策碑”碑高6.35米。碑体基石高75厘米、基石以上部分高560厘米,这两组数字蕴藏的内涵是:董老故于1975年及1956年在中共八大上作的重要讲话;纪念碑宽188.6厘米,象征董老生于1886年;每座碑重90吨,寓意2011年7月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纪念碑的护栏采用“中国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栏杆式样,造型简洁大方,意味深长。每座碑体下部由五块基石砌成,碑上刻有稻谷和牡丹花的图案。分别以“东西南北中”五块基石的运用来代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五色土,象征国土。)与“稷”(稻谷,象征民生),以牡丹的图案象征国家的繁荣昌盛,并结合碑体顶部的斗拱的造型,传达出创作的核心理念,即“民主”和“法制”是国家构建的基础和民族强盛的支撑。